山东滕州市委对表对标全国巡视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努力提升县级巡察水平,夯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基础。
扛牢主体责任。市委班子始终坚持知责于心、履责于行,不断深化巡察监督。一是站在“两个维护”的高度,坚决扛牢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每年把巡察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巡察计划、巡察干部配备、制度机制建设等重要事宜。2020年以来,先后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出台巡察制度机制十余项,推动实现流程再造、闭环管理。对书记专题会研究确定的重点难点问题,实行“书记牵头抓整改”,靠上推动解决。二是站在健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的角度,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创新信息共享机制,进驻前由市级分管同志当面通报情况,财政、农业农村等27个部门全面提供信息。开展巡审、巡纪联动,强化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无缝对接,去年以来共移交问题线索210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159人。三是深入推进巡察监督向基层延伸。推行“巡镇带村”,每组配备审计、涉农等干部近40名,以“大组+小队”模式布局推进,大组巡镇、小队巡村。目前,镇村巡察完成全覆盖,发现问题5433个、移交线索276条。
强化政治巡察。始终坚持政治定位,将“两个大局”“国之大者”与基层特点、群众需求紧密结合。一是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梳理十八大以来重要党内法规和重大决策部署,分类建成政策法规库,明确监督标尺,借力省委巡视,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坚持走好群众路线,集中22个涉农涉民部门职责,列出正面清单,对照查找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推动解决幼儿入学、村民用水等问题300余件。三是建强镇村战斗堡垒。围绕镇村换届,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专项督查,督促整改村务监督不规范、党内生活不严肃、环境整治不到位等问题122个,规范基层权力运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
坚持双向推进。纵向上,把落实上级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常态化纳入本级监督重点,统筹运用巡视巡察成果;横向上,凝聚整改合力,提升监督质效。一是实行“双反馈”,推动联动负责。部门、镇(街)巡察情况既向部门、镇(街)反馈,又向市级分管领导反馈,由市级分管领导督促指导做好整改;村级巡察情况既向村级党组织反馈,又向镇(街)反馈,由镇(街)统筹抓好村级整改。二是抓好“双移交”,促进联动整改。共性问题既向被巡察单位移交,又向业务主管部门和相关执法机构移交,扎紧制度笼子,堵塞监管漏洞。2020年以来,对发现问题较多的机关作风、村级集体合同管理等9个方面问题进行“双移交”,实现标本兼治。三是落实“双监督”,增强联动效能。在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的同时,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逐个听取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成效进行再监督,并将整改情况纳入综合考核。(山东滕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刘文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