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仅仅用了6天,6个问题就都查清了,事情我清楚了,政策明白了,对村里的事情也放心了。”5月28日,在山东省冠县兰沃乡纪委,信访人李某听到纪检监察干部的答复后说道。
“6天查清6个问题,这得益于我们的‘黄灯’、‘红灯’提醒催办制度。”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蒋境强介绍。
实行“亮灯”预警要从一次回访说起,2020年11月,冠县纪委监委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蒋境强在回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张某时,张某的一席话让他心情有些沉重:“县纪委监委8月26日对我立案,11月14日结案,我知道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但不知道要受到什么处分,这三个月我一直担惊受怕,工作也难以打起精神。”在回访过程中,蒋境强发现适用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的案件,办案时间过长给受处分党员干部带来了很大精神压力,不利于纪检监察机关“抓早抓小”。
“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办理速度。”在蒋境强的建议下,冠县纪委监委探索轻处分案件限时办结,在线索转办时根据问题线索工作量大小提出拟办结时限。设置预警机制,按照距离办结日期时间长短将在办问题线索划分为红、黄两个区间,每周对限期办结件“黄灯”提醒,每天对距办案时限不足10天的办结件“红灯”督促。建立提醒督促机制,采取现场、电话、通报等方式,提醒督促各办案室组以查准查实为基准,在快速查办上下功夫。
有了“亮灯”预警制度,冠县纪委监委办理轻处分案件时限大大缩短,2021年以来立案至结案平均时长减少到14天,审理案件平均时长减少到3.3天,较去年大大缩短,轻处分案件30日内办结率达97.8%。
“‘亮灯’预警制度倒逼责任落实,提升执纪审查质效,给信访人吃下‘定心丸’,让受轻处分人员及时放下‘石头’,让纪检监察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监督检查。”冠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崔兆强表示。(通讯员 许永飞 王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