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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与研究 | 对办案质量全方位扫描复评

  • 时间:2023-04-15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近日,安徽省来安县纪委监委对案件复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案件复盘、评议、整改工作中存在不足。一是内部复盘不深刻。在选取典型案件时,没有从违纪违法行为、疑难复杂程度等方面综合考量;在复盘剖析时,未能充分从内审、外查、专案管理等方面入手,分析难点查找不足,存在简单化、表面化、形式化问题。二是结果运用不充分。在问题梳理上,突出共性问题多,关注个性问题少;在问题整改上,对照检视举一反三发现问题的能力有所欠缺;在经验推广方面,多限于通过业务专刊通报经验做法,对推广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的少。三是外部交流不密切。有关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后,承办部门多认为案结事了,很少关注后期证据甄别、运用情况,较少参加庭审证据运用现场教学和交流研讨。

  针对上述问题调研组提出建议。一是全程深度复盘剖析。围绕案源、案情、办案思路、案后思考等,对初核、立案、审理、处分执行、以案促改等全过程进行梳理复盘,通过对多个“横截面”的深度剖析,在评议中分享经验、总结教训。二是做细做实问题整改。以复盘评议查找出的问题为靶向,对问题线索和在办案件进行全盘体检,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集中整改共性问题、分类整改个性问题、挂牌整改突出问题。三是加快补齐业务短板。针对暴露出来的业务问题,量身定制培训方案,重视传帮带、强化实操训,通过跟班办案、指定办案等方式提升履职能力。构建“审查调查+案管+审理”协调合作机制,通过案前标准同步、案中管理同频、案后联动同查等,保障案件办理质量。四是加强法法衔接交流。认真贯彻落实职务犯罪案件专家咨询委员会、监察人员旁听庭审、裁判文书通报等制度,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后续情况跟踪。针对职务犯罪疑难复杂案件,建立业务咨询论证会,密切与司法机关业务部门的交流,确保在法律适用、证据运用等方面保持一致。(安徽省来安县纪委监委课题组)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gongzuoyanjiu_0323/118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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