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感谢县纪委监委查清事实真相,为我澄清正名,我一定会放下思想包袱,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绝不辜负组织信任与关爱。”4月13日,通许县纪委监委在该县交通运输局召开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公开反馈会后,该局一名被反映的执法工作人员欣慰地说道。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始终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开封市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暂行办法》,实事求是地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坚持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态度鲜明地为“有为者”撑腰,替“担当者”担当。
在具体实践中,该县纪委监委强化对检举控告件的分析研判,将反映内容同日常监督、信访举报情况结合起来,实地走访被反映人领导同事,综合了解其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和道德品行、政治素养以及是否有反映其他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切实将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做实做细。
在取证客观、查深查透的基础上,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审慎稳妥、程序规范的原则,依规依纪依法为蒙冤受屈的干部开出“健康证明”,实事求是提出澄清正名建议,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和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诬告、错告者澄清正名,全面消除不良影响。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还不定期回访被反映人所在单位,督促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巩固澄清正名效果。在为失实举报当事人澄清正名的同时,案件承办人员同举报人见面,当面反馈、当面解释、当面教育,对恶意诽谤、诬告、陷害、报复干部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进一步提升“澄清”“查诬”工作质效。(张鹏 林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