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你们查得仔细,这样一笔费用我们自己也没留意到,相关科室也早忘了这笔钱,谢谢你们及时帮我们弥补了这个漏洞。”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财务人员感激地对巡察干部说。
事情回到今年初,该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该镇时发现,某村老年过渡房建设项目中,甲乙双方约定施工电费由施工单位上交村里,村里再上交镇里,但实际镇里并未收到该笔电费,导致资金流失,涉及费用9.4万元。
这是怎么遗漏的?当初约定是谁写的?会不会有人中饱私囊?巡察组叫来了相关科室人员询问。
“老年过渡房建设项目资料里有一张关于电费上交的情况说明,你了解吗?”
“老年过渡房是村里的项目,由镇里建设,因为村离施工现场比较方便,由村里把电费收齐后,再上交给镇里。这是我们当初和施工单位约定的,这个情况说明村里也有。”城建科工作人员解释道。
“这笔钱最后收上来了吗?”
“那我不知道了,可能要问村里和镇里财务了。因为工程在2019年就竣工,当时报销发票是科长和另外一个工作人员签的,签字的人员已经调离我们镇里了,科长也提拔了。”
于是我们找来村书记:“你们村的老年过渡房建造的时候有一笔施工电费需要你们村收取,你们收过吗?”
“我当选村书记的时候老年过渡房已经建好了,工程上的钱我没有经手过。之前科室的人也来问我过,我也问了下面的人,也不清楚这笔钱有没收过。”
工程方面问不出确切情况,巡察组只好又找来镇里财务人员,财务人员明确没有收到过村里和施工方约定的这份情况说明,但是电费已经及时交给电力所了,对施工方是否上交过这笔费用,表示要再次核实下。
巡察组兵分两路,一边协同财务人员再次查阅票据,确定未找到施工方上交的费用,一边叫来施工方负责人确认,也得到了同样的结果。
事情水落石出,这笔电费确实在村里没上缴的情况下由镇里上缴了电力所,造成了财政损失。
“这么一笔电费,问到相关人员都说不知道,你们的内部管理制度存在很大漏洞。”巡察组将情况反馈给镇领导。
“可能人员调整比较快,交接工作不到位,科室之间联动不紧密,造成了监管的缺失。”镇领导面露愧色。
巡察组向义桥镇发出立行立改函,要求督促施工方立即上交电费。同时,要求该镇举一反三,对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义桥镇收函后立即整改,没几天,这笔被“遗忘”的电费就被补齐了。
“人员调动、交接不到位……其实反映的是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在接下来的巡察工作中,巡察组要继续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以巡察监督推动工作落实、作风转变。”巡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杭州市萧山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