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被告人到庭!”5月6日上午9点,灵宝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赖某涉嫌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诈骗犯罪一案,灵宝市纪委监委组织120余名村干部到现场旁听庭审。
“被告人赖某利用担任某村组长、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1433854元,非法索要、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2.71万元,骗取农业补贴款12392.96元……”
近2个小时的庭审,村干部“零距离”聆听了赖某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全过程,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醒。
“我深刻感受到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所犯的罪行追悔莫及、痛心疾首,我愿意接受组织给我的任何处分……”赖某声泪俱下的忏悔,更是为大家打了一剂强有力的廉洁预防针。
“现场旁听庭审,对我触动很大,让我更加明白,决不能滥用手中的权力,要做一名遵规守纪、务实为民的村干部。”涧西村党支部负责人宁跃波表示。
“我们村干部的权力虽然不大,但用好了可以造福一方百姓,要是不守规矩用错了,不仅会弄得身败名裂,还会损害党的公信力。”李村党支部书记刘高辉说道。
“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损害的是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感受最深。为此,我们坚持‘旁听一案,警示一片’,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着力加强村组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灵宝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市纪委监委还将结合监督执纪中发现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持续发挥村级廉情监督作用,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村级权力运行。(马妙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