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让我卸下了一个大包袱,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干好本职工作,不辜负组织对我的信任……”日前,在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的一场澄清正名会上,该局干部林某紧握着县纪委县监委工作人员的手感慨道。
此前,信丰县纪委县监委收到匿名举报信,反映林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规划许可证等问题。随后该县纪委县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通过调查谈话、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方式深入调查情况后,最终查明举报信反映相关问题均不属实。
有问题不放过,但受冤屈必须澄清。随即召开了这场澄清通报会,为林某公开正名。
近年来,信丰县纪委县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对被诬告、误告、错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党员干部,采取当面澄清、书面澄清、会议澄清等多种方式予以澄清正名。
为审慎稳妥推动澄清正名工作,该县纪委县监委不断完善治理体系,通过建章立制保障澄清正名、惩治恶意举报工作规范化运行,先后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实施细则、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细则等规定,明确澄清正名的情形、程序,推进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消除影响,还清白者清白、为干事者撑腰,激励党员干部敢为善为、务实落实。
“我们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第一时间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决不能让干部流血流汗又流泪。依法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该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22年以来,该县纪委县监委累计为10名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澄清正名,持续推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