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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三联"机制构建巡察整改监督闭环

  • 时间:2023-06-10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巡察整改责任机制是怎么建立的?追回的款项具体涉及哪几个问题?”近日,在对新昌县公共服务集团巡察整改督访会议上,县委巡察办负责人首先进行了提问。

  “针对反馈提出的几个重点问题的整改,现在进度如何?”巡察组负责人紧随其后,也抛出了问题。

  “在推进为民服务方面,是否有新举措?”派驻机构负责人补充发问。

  在新昌县委巡察过程中,这样的督访已是常态,而面对这一连串的问题,作为被巡察单位的公共服务集团,负责人张小永直呼压力不小:“如果没有认真抓整改,这几个问题还真回答不上来。”

  巡察整改是巡察的“后半篇文章”,也是巡察监督成效的关键。如何实现整改监督成果落地、有效统筹监督力量则是在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之路上的必答题。为此,新昌县积极探索“联督联检联审”的“三联”巡察整改机制,充分发挥联督“前期诊疗”、联检“靶向治疗”、联审“专家会诊”的优势,构建全过程巡察整改闭环。

  “‘联督联检联审’分别针对巡察整改不同阶段的不同任务和要求。”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三个环节贯通于巡察整改全过程,时间安排次第有序,且重点突出、各有侧重。”

  “联督”是在每轮巡察整改前中期开展,对各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推进情况进行督促,侧重督促巡察问题整改要压实责任、加快进度、加大力度,并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跨部门跨领域等系统性问题进行协调。在“联督”的基础上,该县还在每轮巡察整改后期进行“联检”,通过踏看现场、查阅资料的方式对为期3个月的整改完成度进行总体评估。

  “联审发现,你们对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够重视,落实整改措施不实、内容比较空泛。主要负责人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在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完成后,新昌县委巡察办还将组织相关行业领域专家、行业主管单位开展集体会商,对各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最终审议,对整改不够到位的问题现场要求“回炉重造”。

  据统计,今年2月以来,新昌通过“联督联检联审”程序把关退回问题重新整改逾40个,纳入“七张问题清单”管控继续督促整改的问题7个,对2家整改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联’机制理清并压实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巡察机构等部门单位的整改监督责任,形成监督闭环,有效破解了之前各自为战、重复用力的局面。”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联督”环节由县委巡察办牵头,会同巡察组、派驻机构或片区协作组开展联合督访;“联检”环节则邀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和巡察组共同参与;“联审”则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召集,会同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巡察组和有关职能部门,以召开联审会议的方式逐一审议巡察整改报告,集体把好整改质量关。

  今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宣传部门、巡察机构等50余人次参与了“联督联检联审”全过程巡察问题整改,各方监督力量形成了工作合力,协同效应进一步体现,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质效提升。截至目前,十五届县委前两轮巡察反馈的297个问题,已高质量完成整改290个,整改完成率达97.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建立或完善制度514项,挽回经济损失1555.92万元。

  (新昌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305/t20230523_96629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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