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精神,近年来,内乡县纪委监委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以组织的关爱与鼓励为担当者担当,激发勤廉并重的干事热情。
对检举控告反映问题的失实认定是审慎稳妥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重要基础。该县完善制度,精准甄别,相继出台《关于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内乡县纪委监委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等规定,要求执纪执法部门对承办的不实检举控告逐一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是否需要澄清的初步意见,并按季度备案至信访、案管部门进行二次筛查。审理部门对筛查后的问题线索、案件进行复核,既复核举报事实,也复核调查认定程序,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认定准确、程序合规。
与此同时,召开专题会综合考量案件查办、影响范围以及被澄清人政治品质、群众口碑等情况,把好适用情形确定关。澄清时坚持就事论事,不对人品背书,让澄清正名成为担当作为的“保护盾”,而非违纪违法的“挡箭牌”。
为消除干部顾虑,真正体现组织关怀,办案人员在引导被举报人正确对待监督,重燃干事热情的同时,综合考虑其个人意愿、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失实检举控告造成的影响等,因人施策灵活选择澄清方式,既为干部撑腰鼓劲,又避免造成二次伤害,让干部在干事创业的道路上底气更足、心劲更足、信心更足。
“2021年以来,我们召开现场会议为担当干事者澄清正名8人,书面澄清2人,由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同单位党组织开展集体谈话15人,由乡镇党委召开澄清正名会议1次,开展回访教育60余人次。”内乡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澄清正名的对象涉及扶贫、医保、住建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旗帜鲜明为实干者撑腰、为担当者负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刘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