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纪委监委树牢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鲜明导向,对查处的不实举报行为,灵活选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方式进行澄清,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将澄清正名制度规定、典型案例列入中心组学习、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等学习计划,以“学习力”拉紧“思想弦”,从抓源头治理、抓规范管理、抓分类处置的“三抓”入手,持续强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抓源头治理,铲除失实举报滋生土壤。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工作流程以及相关规定,引导群众依法反映举报问题,加大对失实举报惩戒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对受到失实举报干部的澄清正名,有效亮明组织的态度,向社会传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抓规范管理,加大澄清保护干部力度。积极稳妥运用失实举报澄清保护机制,既在纪检监察系统全面落实,也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推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各级党组织等建立健全干部澄清保护制度、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巨大合力。
抓分类处置,严肃惩治不实举报行为。建立协作配合处置机制,对于不能定性为诬告,属于错告误告不实举报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给予举报人劝导教育,拒不改正的由相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扭曲、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经确认后坚决依规依纪依法给予严肃查处,经劝导、批评教育无效的举报人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处理;失实举报人身份属党员或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职能职责,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遵规守纪、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充分调动、保护党员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向心力’凝聚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永新表示。(曹国锋 褚朝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