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自己退休了,就是普通老百姓,就不受约束了,感谢组织在关键时刻提醒我,今后我一定认真汲取教训、严以律己。”日前,卢氏县纪委监委收到反映雷某有关问题线索后,及时对雷某进行谈话提醒,有效制止了雷某违纪行为的发生。
今年以来,卢氏县纪委监委致力于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着眼抓早抓小,在“治未病”上下功夫。
发挥派驻监督“贴身”优势。要求各派驻机构结合驻在单位工作职能,从源头预防抓起,灵活运用列席会议、谈心谈话等9种方式,聚焦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推动派驻监督工作常态化、具体化;发挥协作区“传帮带”作用,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协助派驻机构梳理驻在单位选人用人、资金管理等权力事项的廉政风险点,推动派驻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通过定期听取派驻监督工作汇报、组织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指导,推动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有效发挥精准监督作用。
强化经常性纪律教育。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县委组织部举办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团县委召开“纪法与青春同行”青年干部座谈会、开展“纪法与青春同行”主题征文活动、“纪法与青春同行”演讲比赛;县妇联面向全县广大家庭开展现代家规家训征集活动;县司法局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勤廉榜样巡礼”系列报道。
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把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贯穿于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各项监督工作之中,定期对各级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情况进行分析、汇总,统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力量,适时组织开展“第一种形态”专项检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结合日常监督执纪工作,对如何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规范,明晰运用主体、明确适用情形、把握证明标准,实现操作上有流程、运用上有依据;定期对党员干部接受“第一种形态”处理后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纠错纠偏,坚决杜绝“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5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175人次,占比49.9%。
“治未病”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更高的要求,重在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一步,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注重“防未病”、全力“治已病”,统筹“防”与“治”,不断推动全县党风、政风、民风持续向好。(宋一乐 薛向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