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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助力追回误发的村集体"分红"

  • 时间:2023-12-17
  • 文章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这事堵在我心里三年了,这次总算是解决了,非常感谢巡察组!”近日,永康市舟山镇舟三村村民厉大姐在向永康市委第一片区巡察组致电中一直道谢。

  今年4月,永康市委第一片区巡察组进驻该市舟山镇舟三村开展村社巡察,期间,村民厉大姐找到巡察组,反映“该村在2020年误发漏发村集体分红”的问题。

  “每人1000元的分红,村里规定,近三年内的外嫁女只要户口还没有迁走,也同样可以享受。”厉大姐告知巡察人员,因为村干部把关不严,最终一些外嫁多年的人拿到了分红,而几名符合政策的人员却没有领到。因为这事,她曾多次向村镇两级干部反映,却迟迟未能解决。

  发放标准清晰明了却仍发生误发漏发问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的嫌疑?带着这个疑问,第一片区巡察组立即展开调查。

  经与相关村干部、村民代表谈话了解,调阅村会议记录后,巡察人员发现,在2020年6月,舟三村曾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以每人1000元的标准对部分村集体资金进行分红发放。

  “发放名单是否经过审核把关并予以公示?外嫁人员能否领到这笔分红?”

  “村里以户口本为准,出嫁未满三年且户口尚未迁出的,是可以领到这笔钱的。”面对巡察人员的提问,舟三村原党支部书记黄某某表示,村会计在开会当天就列出了领取名单,第二天就把钱发下去了,只是发放前后都没有在村里公示过。

  按照这个发放标准,第一片区巡察组向属地派出所调取了舟三村村民户口信息,并与村里提供的发放人员名单进行逐一比对,重点核实婚姻登记时间和户口迁出时间,最终发现该村的确存在漏发5名、误发13名的情况。

  “发分红本来是件好事,却因为一时疏忽引发了这么大的矛盾,实在是不应该。”面对巡察人员递过来的两份名单,舟三村原会计黄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也深感自责。

  因审核把关不严、流程不公开、群众知晓度低等问题,一次并不复杂的分红发放最终演变成了一场村民与村干部之间的矛盾纠纷。查明问题后,巡察组第一时间向舟山镇党委和舟三村党支部进行反馈,要求就调查核实情况开展立行立改。截至目前,舟三村已收回误发分红共计13000元,相关村干部也因履职不到位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村集体资金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分一毫都不能乱花。针对此案暴露出的村集体资金管理不严谨、不到位问题,永康市委第一片区巡察组要求舟山镇党委举一反三,同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巡察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效。

  “让群众在巡察工作中感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是巡察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初心和使命。”永康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加强源头治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永康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xunshixuncha/202312/t20231201_212043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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