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与法治督察在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中的推动作用,滁州市纪委监委与滁州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探索建立“纪检监察+法治督察”双模式,有效推动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市纪委监委、市委依法治市办联合制定了《滁州市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办法》,将监督执纪执法、巡察工作和法治督察有机融合,系统规范了纪检监察与法治督察协作配合内容、范围、方式、结果运用等,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构建资源共享模式。通过搭建监督协作新平台、建立监督工作人才库、拓展业务交流新渠道等方式,积极构建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法治建设办事机构资源共享的工作模式,达到人员调配有活力、数据资源能共享、问题整改成闭环的效果,使法治督察真正起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达到“1+1>2”的效果。
形成齐抓监督合力。市委依法治市办将有关人员法治建设年度考核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及时通报市纪检监察机关、市委巡察机构。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情况纳入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和市委巡察范围,形成相互支持、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不断推动全面依法治市手段从单一向整合转变,实现优势互补。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已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对10余家市(县)直单位开展了3次专项督导检查,既现场查看台账资料,也督导问题线索整改推进情况。截至目前,全市114个问题线索已全部整改完成,确保了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滁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