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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微故事 | 会议纪要岂能“批量制造”

  • 时间:2024-02-06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 作者:佚名

  

  “组长,这笔支出实际报销金额和会议纪要中记录的金额不一致,这能不能算个问题?”第一次参加巡察工作的彭老师在查阅会计凭证时提出疑问。

  近日,澄江市委第四巡察组对路居镇中坝社区开展巡察,在查阅社区凭证和会议记录时,会计凭证中所附的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不相符的情况引起了巡察组的注意。

  “中坝社区很可能没有对报账支出事项进行具体研究,彭老师、老李,你们再把其他凭证仔细梳理一遍,看看是否还有类似情况?”市委第四巡察组王组长说。

  巡察组再次对会计凭证进行了细致筛查后发现,该社区还存在多次报账材料所附会议纪要无相应会议记录支撑的问题。

  随后,巡察组通过深入翻查资料,并与相关干部谈话得知,社区为了节省流程,没有严格执行《路居镇农村“三资”管理规定》,未做到每笔资金报销都经过“两委”会议研究审议,因此报账时无法提供相应的会议记录。但为应付镇农经中心的报账要求,他们就按照固定模板,再根据支出情况填写相关内容炮制了会议纪要,以此蒙混过关。

  “以会议形式研究集体资金支出事项,并不是‘走形式’‘做样子’,而是通过一道道关卡,逐层关闭资金不合理、不合规流出的‘口子’。社区干部作为管理群众‘钱袋子’的人,必须遵守规定,决不能有侥幸心理。”巡察组对社区的做法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向路居镇党委如实反馈,让其督促中坝社区及时整改。

  “我们认真反思了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主要是思想上不重视、程序意识不强,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三资’管理制度和文件政策的学习,严格做到一事一议。”社区党总支书记表态道。

  “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的管理,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基层治理的核心利益,长期以来都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政治巡察的目的就是要防止‘小病’变‘大病’,真正发挥巡察促进农村发展的作用。”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澄江市委第四巡察组王波 || 责任编辑 王文锦)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unshixuncha_0129/1262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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