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方某某同志有关问题线索正在核查,建议暂缓接收为预备党员。”近日,绩溪县纪委监委向该县县委组织部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时,对1名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对象提出“暂缓”意见。
近年来,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入党、干部提拔使用和评优评先等关键环节,牢牢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口,为党员干部廉政情况精准“画像”。
据悉,县纪委监委严格规范受理程序,在收到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由委组织部进行前置审核,精准甄别征求意见的主体、事项、人员是否属于受理范围。确属受理范围的,由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室根据工作职能,围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和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内容进行联合“会诊”,严防“漏项审查”“缺项审查”。
“在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评先表彰等大批量征求意见时,我们加强与组织、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商和信息互通,整合人员信息,推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衔接畅通,当好干部廉政审查‘守门员’。”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刘云娥介绍道。
同时,县纪委监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工作纪律,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查。根据审查结果,围绕是否收到问题线索、是否存在问责处理、是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是否超过处分影响期等不同情况,明确提出不影响使用、不宜使用、暂缓使用、不宜评优评先等回复意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伤评优”情况。2023年以来,共回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128批3404人次,提出暂缓意见1人次。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对党员干部的‘廉政体检’。我们必须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地评价党员干部政治品质、道德操守、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严格把好廉政审查‘第一道关口’,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氛围。”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