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为我敲响了‘警钟’,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经过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驻区住建局纪检组组长的提醒谈话,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名干部当场表态道。
宿州市埇桥区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在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足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础。
明确运用“第一种形态”的责任,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加强分析研判和监督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负责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党员干部进行培训和教育,严格把握政策,精准掌握“第一种形态”适用的情形和条件,体现执纪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定期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举办廉政教育讲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和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
建立健全日常监督、考核评价机制。紧盯民生领域、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通过日常监督、专项整治、下沉调研等监督方式,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督促党员干部转变作风。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指导,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奖惩激励的重要依据,让监督执纪有力度、更有温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共同努力,着力提高‘第一种形态’运用的质量和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后的落实整改情况跟踪问效,通过综合运用教育、监督、处理、公开和容错纠错等多种手段,促进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