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办、被巡察单位都要杜绝一巡了之的思想。巡察办要真正地把巡察整改统筹谋划、监督指导的责任担起来,被巡察单位的党委(党组)书记,要真正把整改主体责任扛起来,这样,我们的巡察的利剑作用才能发挥的更好。”十三届郸城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上,郸城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成效,郸城创新推出三级书记抓整改,构建“知责认责—担责履责—追责问责”工作闭环,切实实现“巡-改-治”常态长效。一是县委书记抓全局,知责认责再压实。县委书记李全林同志在听取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明确要求书记专题会听取每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前,由县委巡察办汇报上一轮巡察整改情况。通过县委书记亲自点题,进一步压实巡察办统筹协调、跟踪督办责任、纪委监委日常监督责任、被巡察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三环相扣”拧紧巡察整改责任链条,共同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照单全收,全面整改决不能是一句空话。巡察作为县委县政府发现问题,推进治理的参谋助手,若是发现的问题都不解决,那么巡察工作就不再有意义。我们必须下大力气去整治巡察轰轰轰,整改轻轻松松的乱象怪像,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进发展的综合效能,为新时代郸城的快速发展保驾护航。”李全林在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上说。
二是党组书记抓落实,担责履责再明确。“党组书记的整改责任意识上不去,整改就是一句空谈。”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书记专题会上李全林提出,“找问题要抓住‘牛鼻子’,抓整改也要抓住一把手的‘牛鼻子’。”2023年,中共郸城县委办公室印发《中共郸城县委关于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遵照《实施意见》相关要求,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抓思想认识、抓责任落实、抓关键问题、抓长效机制,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定期调度整改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对待巡察整改,我们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检视自身思想认识和实际工作中的短板弱项,把上级决策部署要求落实到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中,体现到巡察整改实际行动中,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回避矛盾,不逃避责任,真改实改彻底改。”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情况反馈会议上,12家单位负责人纷纷表态。
三是纪委书记抓监督,追责问责再强化。为确保整改真正落到实处,郸城县在持续加大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基础上,创新监督形式,将每轮巡察反馈由原本的一对一反馈,增加为集中反馈和分别反馈。集中反馈的参会人员不仅有本伦次的本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上一轮次被巡察单位“一把手”也列席会议,县纪委书记在集中反馈会上亲自对巡察情况和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对巡察整改不力的单位现场进行追责问责。
“集中反馈会议不仅仅是对巡察情况的综合通报,更主要的是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措措不实、推进力度欠缺的问题进行再提醒,倒逼巡察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