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打电话不少是因为公事,自认为让社区帮我出点话费也是合理的,现在想想实在是不应该……”面对巡察人员,永康市东城街道河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董事会董事长李某珍惭愧不已。
事情还得从一次村社巡察说起。前期,市委巡察组进驻该市东城街道河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常规巡察。期间,在核对集体“三资”账目时发现,从2014年1月起,合作社办公楼每月均有三笔固定的通信费用支出,金额100余元。“我记得社区办公楼就是个临街一层的房子,只有一个会议室和一个便民服务点,有必要配三台电话吗?”巡察人员一边翻阅账目一边嘀咕。
为了核实情况,巡察组兵分两路开展调查,一组前往河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办公楼,实地查看楼内通讯设备的配备管理情况,另一组向电信公司调取近年来的办公楼话费账单资料。经过梳理走访情况、调阅资料、谈话了解,巡察组发现了电话费的“端倪”。
“像这样的座机,办公楼还配备了几台?”在合作社便民服务点,巡察组一边询问工作人员,一边核对电话号码。
“我们办公条件一般,也就配备了一台值班电话。”工作人员介绍,值班电话号码有对外公示,但是平时打过来的人不多,也就不常用到。
通过核对电信部门发票发现,三个号码中有两个是固定电话,另一个是移动电话。巡察人员随即拨通了另外两个号码,发现这两个号码分别是河头股份经济合作社党支部书记李某珍的手机号码和其家中的座机号码。
“我们查账时发现你的手机话费和家里的固定电话费一直是从社区的账务支出的。”巡察组与李某珍进行了谈话,开门见山地向她询问事情原委。
“我当合作社干部十多年了,平时主要精力都放在社区工作上,大家有什么事情都习惯找我,我的电话一天到晚都是响个不停的,一个月下来电话费也不少哩。”面对巡察组的问题,李某珍避重就轻,顾左右而言他。
“村社主职干部是有固定报酬的,不能再额外领取误工及交通、通信等其他补贴,这个情况你清楚吗?”巡察组拿出《关于明确村级组织发放补贴、报酬、福利等相关政策的通知》,将文件摆在李某珍面前。
“过去一直都是这么报销的,也没人提出过异议,我就以为报销这么点钱不是什么大问题……”面对自己的违规操作,李某珍羞愧不已。
掌握情况后,巡察组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东城街道纪工委处理。最终,李某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5800余元通信费也悉数退回。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巡察组督促东城街道举一反三,对违规报销电话费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各村社通讯设备安装、费用报销等情况,进一步强化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农村‘三资’是每位村民的‘钱袋子’,我们将以深化巡察监督、做实巡察整改为契机,实现监督、整改、治理贯通融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实效。”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永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