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议题是‘三重一大’类事项,主要负责人没有实行末位表态,而是先行发表意见,不符合议事规则。”日前,江西省泰和县委巡察组在开展第八轮巡察时,针对发现某“一把手”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并建议抓好整改。
当前,十五届泰和县委第八轮巡察正在进行中,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林业局等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本轮巡察中,我们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党忠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将对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形成专题材料。”泰和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泰和县把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加强对“一把手”巡察监督的路径方法,紧紧围绕巡察前、中、后三个环节,做实做细对“一把手”巡察监督,督促“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
每轮巡察进驻前,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有关部门与巡察组点对点、面对面通报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活情况”,巡察组找准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初步“画像”,推动对“一把手”的巡察监督更加精准、更加全面。
“本轮巡察前,我们用好巡察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从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审计局等部门单位收集本轮巡察涉及的单位‘一把手’相关材料52份,为‘一把手’监督提供更加明晰的方向。”泰和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巡察入驻后,巡察组把“一把手”的工作、生活等情况作为必谈内容,重点查找“一把手”在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政治偏差,检查“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通过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下沉了解等方式深入了解核实“一把手”涉嫌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
巡察结束后,为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该县巡察机构紧扣“反馈、谈话、整改”三个重点,一对一向“一把手”反馈问题,责令挂牌督办、限期销号。同时,上一年度被巡察党组织,须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一把手”年度党建述职,对整改落实不力的单位,在县委巡察工作会上作表态发言,会后由纪检监察、组织、巡察等部门进行跟踪,对只表态不落实、工作没有改观的单位由分管县领导进行约谈,压紧压实“一把手”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
此外,泰和县委巡察办还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通报“一把手”相关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日常监督、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去年以来,移交“一把手”问题线索7件,县纪委监委对履职不力的3名县直部门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刘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