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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用好巡察整改提醒函 助力“新官”理“旧账”

  • 时间:2024-06-06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 作者:佚名

  

  “你作为新任主要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责任不松、链条不断、精力不散,举一反三、整改到位……”日前,临翔区委巡察办向刚刚履新的区委宣传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现场送达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提醒函。这是临翔区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一项积极探索。

  巡察整改能否落实关键看主体责任,尤其是第一责任人责任能否落实。为持续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新官”理“旧账”,临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配套制定提醒函,通过面对面提出履责建议,现场签收提醒函的方式,督促新任“一把手”切实当好整改“领头雁”,切实把巡察整改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这份政治责任提醒函太及时了,这样既能保证巡察整改工作‘不脱轨’,也能帮助我更好掌握新单位的基本情况,为我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一名新任党组织负责人说道。

  提醒函指向明确、要求清晰,主要从提高巡察整改政治站位、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坚持融合推进集中整改、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四个方面,提醒“一把手”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以一抓到底的韧劲,扎实推动反馈问题整改不留死角。

  “巡察发现问题的目的在于解决问题,问题整改不充分会让巡察成效大打折扣。我们通过向新上任主要负责人现场送达提醒函,帮其理清思路、熟悉流程、完善举措,让‘一把手’接位又接力。”临翔区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表示。

  提醒只是手段,整改才是目的。针对巡察整改中可能出现的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等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将巡察整改监督检查纳入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与被巡察党组织的横向沟通,纵向指导,并制定《区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 (试行)》,发挥评估的目标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增强整改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着力破解巡察整改时间跨度长、“新官不理旧账”、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等难题,帮助“新官”既理“旧账”又防“新账”,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

  此外,该区通过巡察“回头看”,适时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政治复检”,持续巩固提升巡察成果。通过整合巡察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监督力量,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促配合,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有机结合起来,构筑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督促整改责任的“共同体”,推动巡察和整改一体推进,同向发力,一抓到底。(罗晓丽 张爱华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xunshixuncha_0603/129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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