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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扬清风 护航振兴促发展 ——五年来大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 时间:2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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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风反腐,激浊扬清;勇立潮头,踏浪前行。

  大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振兴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书写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

  五年来,滨城大地,“打虎”“拍蝇”“猎狐”力度不减,铁纪生威涤荡作风之“霾”,春风化雨唤初心育正气,党心民心为之一振,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

  千钧重任系担当,压实“两个责任”,齐抓共管聚合力

  紧扣“责任”二字管党治党,“两个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贯穿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

  市委始终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作为重要政治担当,坚持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研究制定了《中共大连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以制度压实责任,凝聚合力。

  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部署相关工作、督办重要案件,对地区和单位“一把手”开展监督约谈33人(次)。全市各级党组织坚守“责任田”,把主体责任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带出好队伍、抓出好风气。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协助职责、监督责任、推动作用,主动约谈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5659人(次),提醒谈话5663人(次),督促党委(党组)开展党内谈话5348人(次)。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570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占比90.4%。

  政治监督有刚性,践行“两个维护”,政令畅通保落实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政治监督作为首要之责,聚焦“两个维护”,严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戒尺”,保持政治监督的刚性和力度,答好政治监督必答题,确保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

  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大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跟进监督,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统计领域数字造假等问题加强监督执纪执法。

  集中开展违建别墅、违建“大棚房”以及人防系统、供销社系统腐败等问题专项治理,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失职失责问题严肃处理,对违反政治纪律案件严查重处,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围绕振兴发展强化纪法保障,持续深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强力推进党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持续净化修复政治生态。

  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市县巡察的重要内容,深入治理居关设卡、以权谋私等“中梗阻”问题,助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破坏营商环境案件242件,处分209人,移送司法机关21人。

  改革释放新动能,深化“三项改革”,制度优势转效能

  2017年12月15日,全市10个区市县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2018年1月25日,大连市监察委员会揭牌正式成立,市县两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现对全市13.4万名监察对象监督全覆盖,标志着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

  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重大战略部署,一体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和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改革中,整合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巩固深化“三转”,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人员力量向主责主业集中、向办案一线倾斜。各区市县设立纪检监察工作组65个,向155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调整派驻机构设置,建立完善派驻监督制度体系,市纪委监委向90家市直党政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24个,“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显著增强。

  全面贯彻监察法,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建立完善执纪执法、衔接司法等全链条制度机制,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标本兼治齐发力,构建“三不”机制,久久为功促长远

  深化标本兼治,积极构建“三不”机制。既高举治标利器,又大力夯实治本基础;既用心用力抓当前,又久久为功促长远,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突出“严”的主基调,坚持有贪必肃、有腐必反,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敢于动真碰硬,加大金融领域、国企反腐力度,对人防系统、供销社系统、政法系统等腐败问题严惩不贷。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361件,处分12815人,移送检察机关326人,挽回经济损失21.2亿元。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市有17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244人主动交代问题。持续开展“天网”行动,追回外逃人员12人。

  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定对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受到不实举报的8个党组织和10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干部既感受到监督常在,又感受到组织温暖。

  持续深化以案促改,推行案件主办人员到案发单位作剖析报告制度,针对查处腐败案件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作用,督促开展专项治理,堵塞漏洞,扎牢制度笼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062份,推动开展专项整治255个,完善制度机制468项。

  着力营造清廉氛围,加强纪法宣传和政策解读,大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播放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强化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涵养清正廉洁价值理念。

  寸步不让严执纪,持续纠治“四风”,化风成俗成习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铁面执纪,寸土必争、寸步不让,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着力,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推动化风成俗,形成习惯。

  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搞变通打折扣、政策执行“一刀切”、层层加码等突出问题。坚决贯彻党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推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把自己摆进去,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过多过频及过度留痕现象,着力减轻基层负担。

  积极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持续整治公款吃喝、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等问题。推动完善津贴补贴发放、开会发文、公务接待等制度规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64个,处分1076人,通报典型问题85起。

  广泛开展新风正气宣传教育,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推动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亮剑基层微腐败,推进“五项改革”,反腐成效惠民心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一号工程”的定力和标准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五项改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全面推行协作区工作模式,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齐配强基层监督力量,着力构建系统集成、统一规范、运行顺畅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基层监督执纪效能持续显现。

  群众的满意就是行动的动力,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涉农和民生资金项目问题线索,处分处理549人,推动职能部门收回不应发放款项260万元、补发群众应得款项2912.5万元,助力全市128个低收入村脱低摘帽、援藏援疆援黔和省内对口帮扶资金项目有效落实。

  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围绕水电气暖、低保社保、医疗养老、食品药品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监督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4726个,处分361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95起。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打出声势,形成震慑,并着力构建常态化“打伞破网”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专项斗争成果。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735个,处分549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dl/system/2021/10/26/0301009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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