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区委巡察机构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指引,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该区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条例》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条例》主要内容。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安排解读《条例》、谈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组织监督有效贯通融合。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以党委(党组)会议、专题会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贯彻《条例》精神,确保中央关于巡视工作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在新建区落地落实、开花结果。
同时,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通读原文与专题研讨、学习理论与思考工作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巡察干部学习《条例》入脑入心、学深悟透。组织巡察干部召开学习《条例》研讨会,通过谈认识、讲体会来理清思路、改进举措。安排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为区委党校主体班学员作《条例》宣讲辅导。各巡察组组长在进驻期间向被巡察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解读《条例》,作为常态化措施固定下来。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推动巡察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6月底,发现并移交集中整治问题线索20条,立行立改问题15个。
此外,该区巡察机构聚焦系统板块、重点领域、中心工作,统筹运用常规巡、专项巡、机动巡、“回头看”等方式,精准有效发现有质量、深层次问题;健全组办会商、“室组地”配合等巡纪联动协作机制,在“活情况”交流、巡中成案、监督互补等方面探索管用实用的方法举措;持续优化、实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政治监督要点和方法路径,提高“政治画像”精准率。严格落实“四方联审”“四方汇报”等日常监督机制,建立巡察发现问题“双反馈”、整改工作“提示函”机制,积极探索“巡察整改+专项整治”成果运用模式,着力推动巡察发现的领域性、行业性和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系统整改,推动行业发展和基层治理双促共赢。(周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