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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澄清正名与容错纠错同向发力 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 时间:2024-09-09
  • 文章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 作者:佚名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虽说清者自清,但人言可畏,前段时间,我的心理包袱很重,工作也变得畏手畏脚,现在澄清了,我又能挺直腰杆,心无旁骛投入到工作中了。”近日,安宁市纪委监委在该市公安召开失实举报澄清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杨某澄清正名。

  此前,该市纪委监委收到反映杨某在案件办理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接到举报后,该市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组,通过调取材料、走访谈话等方式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核查。经核查,最终认定该检举控告失实,核查组随即召开会议,对调查核实情况进行通报,澄清事实真相,帮助当事人消除顾虑、卸下思想包袱,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这是该市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为实干者“撑腰”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安宁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立足职责定位,坚持“应澄尽澄”原则,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澄清正名后,适时开展暖心回访,做实做细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通过面对面沟通、电话回访等方式,跟踪了解被澄清对象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生活状态,督促所在单位党组织加强对被澄清对象的日常管理和关心,及时做好心理疏导、化解心结工作。同时,建立回访教育工作台账,巩固澄清正名工作效果。2023年以来,该市先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33名党员干部、3个党组织澄清正名,开展暖心回访5起6人,查处并认定诬告陷害行为1起1人,充分激发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的内生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此外,在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该市针对干事创业事后容错界定难、部分干部存在顾虑等问题,修订印发《安宁市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健全容错纠错全周期管理机制,变事后容错纠错为事前备案容错、事中监督纠偏、事后客观评价,给担当有为的干部吃上“定心丸”,进一步增强容错纠错机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以实实在在真容错、容真错、能纠错的举措让党员干部勇担当、敢作为、能试错。2022年以来,试错备案4件8人,涉及营商环境建设、安全生产、农村集体经济改革、文化遗产保护等多个领域,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敢做善为的“底气”,以实际行动为愿担当敢作为的干部撑腰鼓劲。(刘明铎 郭雪峰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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