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组织及时澄清了问题,让我打开了心结、消除了顾虑,今后,我将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近日,铜陵市枞阳县纪委监委就某单位负责同志的不实举报进行了会议澄清,此举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重拾干事创业信心。
近年来,枞阳县纪委监委既坚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维护纪法权威,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注重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健全完善澄清正名、教育回访等工作机制,激励党员干部廉而有为、勤勉敬业。
还清白者以清白,不让干事者受委屈,是纪检监察机关应尽的职责。实践中,该县把澄清正名纳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日常工作,细化规范澄清失实检举控告的情形、方式、工作程序等,针对经核查确属误告、错告、诬告和不实反映的,对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经被举报人同意,县纪委监委按规定程序,因时制宜、因人施策,以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及时澄清问题。今年以来,共实施澄清正名5人。
“澄清正名不只是把问题说清楚,更重要的是帮助被举报人放下‘包袱’,提振精气神集中精力干事创业、积极主动担当作为。”该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说。
在规范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对遭受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一方面帮助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群众监督,坚信只要自身廉,就不用担心不实举报;另一方面,开展澄清正名后,及时开展一次谈心回访,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鼓励干部勤廉有为、实干争先,形成“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良性互动。与此同时,把回访教育作为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有力抓手,今年以来,已对72人开展回访教育,有力推动了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下一步,我们将常态化做好澄清加回访工作,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严厉打击诬告陷害歪风邪气,推动形成‘能作为、敢作为、想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让能干事者‘有劲头’、干成事者‘有奔头’。”该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表示。(铜陵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