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在垂管单位有效传导监督压力,促进垂管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和地方纪委监委在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方面高效协作,加强在监察措施使用方面的衔接配合,进一步提升对垂管单位公职人员的监督质效,近期,阜阳市纪委监委举办中央、省驻阜单位纪检监察人员培训班,驻阜垂管单位80余名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培训。
为期3天的专题培训班,该市纪委监委结合垂管单位体制机制特点,精心设置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监察法》解读”“垂管单位如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等9门课程,注重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突出实务、实战、实操开展实训,综合运用理论讲解、案例分析等形式,并专门设置了座谈交流环节,旨在帮助驻阜垂管单位拓宽纪检监察业务思路、补足能力短板。
谈及培训的收获,一名驻阜垂管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说道:“这次培训指导性、操作性很强,不仅提升了政治能力,增强了纪法本领,又加强了双方的联系,交流互鉴了做法和经验。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在学习纪法知识的同时,熟悉所在单位业务工作,不当‘外行人’、说‘外行话’,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
“垂管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肩负着推动党的领导和监督一贯到底,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保障护航所在单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该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与垂管单位内设纪检机构的联动力度,对重点系统、重点部门复杂案件协作办案,以干带训、以案代训,更大范围内贯通融合各方面监督力量,达到工作协商、办案协作、措施协同的效果。(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