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冷库规模有1000吨,去年收益12万元用来开发临时公益岗位,增加了防溺水员、保洁员等,村里更安全了,环境也更整洁了……”近日,宿州市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联合砀山县纪委监委深入唐寨镇唐寨村开展经营性扶贫(衔接)项目监督检查。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宿州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首责,聚焦经营性扶贫(衔接)项目资产管理开展全流程监督,围绕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确权、收益分配、资产管护等重点环节开展督导检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推进帮扶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助力乡村焕发活力。
以乡村振兴监督任务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为抓手,推动相关单位党组(党委)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实行“责任、制度、资产、档案”清单式管理,做到主体明确、产权清晰;完善联席会商、督促落实等工作机制,重点落实联农带农责任,做细做实联农带农协议签订、试点项目选取、收益动态激励、实际带动等资产效益发挥工作。
通过查看项目台帐资料、现场走访等方式,对各村(居)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着力查找资产闲置、租金拖欠、收益分配不公开、账实不相符等问题。以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为契机,确保扶贫(衔接)项目资产应登尽登、应管尽管、权责清晰,持续规范和加强各地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
此外,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要求相关单位认真分析研究,举一反三,并以“回头看”方式强化跟踪问效,形成工作闭环,确保按时整改到位。严肃查处资产管理过程中化公为私、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违规开支等行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工作中存在的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
“我们将坚持边查边改边治,深入分析影响和制约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不到位或不规范的问题症结,督促建章立制,提升治理能力,以有力有效监督保障帮扶项目资产收益用于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宿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