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查办案件实践看,一些职务犯罪人员为逃避审查调查,其贪污受贿手段呈现出隐蔽化、多样化、复杂化特征,如何借助专业力量,以更加专业化的手段依法高效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新情况新课题。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强调,要推动统计监督和纪律监督、组织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有关职务犯罪人员审查调查过程中,当涉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管理使用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相关情况时,可以通过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贯通融合,借助审计监督专业力量,提高审查调查工作效率,推动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认识和把握审查调查中审计工作特点
审查调查中的审计工作与日常审计工作存在很大区别,认识把握审查调查中审计工作特点,可以更好实现二者贯通融合。
把握政治性。审查调查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开展审查调查首先要从政治上看,关键是要善于从政治上发现、分析和揭示问题,这样才能看得更明白,抓住违纪违法问题的本质。开展好审查调查中的审计工作,要求审计人员要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从政治上深刻领会审查调查工作的政治意义,站在党和人民的政治立场,紧盯国之大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和国家各项大政方针为标准,着力发现隐藏在违规决策、违法操作、违规经营背后的政治问题,深挖违反政治纪律、破坏政治规矩的问题。
把握精准性。审查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大多情况下审计力量配备相对较少,这些客观因素都要求审计工作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也不能按部就班对被审查调查对象所经历各岗位职权行使情况开展全面审计,而是要结合审查调查任务要求和进展情况,坚持问题导向,从问题可能性较大、较为突出的领域切入,开展深入细致的专项审计。审计中也要动态开展评估研判,如果问题线索研判发生新的变化,则要迅速调整审计方向服务审查调查大局。
把握机动性。在审查调查中,审计工作的任务和目标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审查调查进展及其任务来调整确定。审计任务具有较强的机动性,往往要根据查扣物品及银行账户信息、调取的大量书证资料、被审查调查对象或重要涉案人交代情况等,及时跟进开展审计,从中发现问题线索。这就要求审计人员根据审查调查的工作节奏,及时调整审计工作的方向、范围、重点和方式。
把握复杂性。审查调查实践中,会遇到各领域各专业的业务问题,包括工程项目、金融融资、土地出让、会计核算、企业上市、证券发行、建筑造价、货物贸易、财政预算、资产评估等,往往具有较强的专业性,一些事项还会包含多个方面、涉及多个领域,审计工作相对复杂。对于这些专业业务问题的分析研判,需要组织具备多方面专业领域知识的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确保对相关问题展开专业分析,发现隐藏在其中的深层次问题线索,为扎实开展审查调查提供支撑。
在审查调查中审计工作要树立五种意识
全局意识。审查调查中的审计工作,虽然主要是针对书面材料的整理分析,不直接面向涉案人或被审查调查对象获取信息,但是其内容服务于全案工作,审计人员必须提升政治站位,把握审查调查的政治属性,善于从政治角度和全案全局角度分析问题,采取灵活机动的审计方法。要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所获取的各类信息,及时调整审计方向和审计重点,配合谈话组节奏开展专项审计分析,及时将分析结果形成高质量的综合分析材料,服务全案各组开展工作。
问题意识。审查调查中的审计工作,不同于日常审计工作,发现违规点只是审查调查中的审计工作初步任务,审计工作不仅要发现违反政策规定问题,而且要深挖其背后的原因和本质问题,揭露可能存在的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从查办案件实践看,违规操作行为背后往往都隐藏着不当得利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否存在利益勾连,就是审计工作要核实的关键内容。对此,审计人员要树立牢固的问题意识,深入分析违规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从不当获利群体或人员入手,深挖获利相关人员与被审查调查对象及其关系人之间的不正当经济往来或利益交换问题。
调查意识。审查调查立案初期,通过搜查、询问、查询、调取书证等手段,审计人员在短期内会掌握大量客观证据。不论是搜查出来的银行账号信息,还是转账凭证、收据凭证、有价证券、购房凭证,这些信息蕴藏着大量有价值的线索,需要认真梳理、仔细筛查。在前期初核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分析研判被审查调查对象的财产情况,从中发现隐匿的赃款赃物及不法财产来源。对被审查调查对象大事记、重要会议决策、推动的重大项目、重点关注的企业等情况,同样要进行认真梳理,查明被审查调查对象行使权力的轨迹,进而发现违规操作问题以及背后隐藏的利益关系。
追踪意识。审查调查中的审计工作,并不是一项孤立的专项任务,其工作重心必须紧扣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犯罪问题这条主线,配合审查调查谈话组工作,把握节奏和重点,与谈话组同频共振,形成工作合力。工作中要牢固树立追踪意识,机动灵活开展审计工作,随时掌握内审、外查提供的最新情况。如,对于谈话中新出现的涉案人,要跟进同步开展银行资金流水分析,研判涉案人与被审查调查对象之间经济往来程度;对于谈话中提到的大额经济往来,要及时分析相关人员的资金流水,看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的验证;对于谈话中提到的工程项目、土地审批、资金审批、财政补贴等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研判是否存在违规审批情况。
证据意识。在审计工作中,调阅获取书面资料、查阅银行账户及金融资产、形成审计结论、协调司法鉴定等各环节具体工作,最终目的是为调查取证工作服务,因此审计人员始终都要牢固树立证据意识。对于能够明确确认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书证材料,要有运用合法措施获取、及时有效固定证据的意识,确保书证获取符合取证规范;对于需要进一步通过证人言词固定的证据,要积极配合谈话组开展谈话取证工作,为谈话组提供翔实的分析材料和相关书面证据;对于需要经过司法鉴定、评估才能确定为证据的内容,要积极对接司法鉴定机构并提供审计支持,确保鉴定结果合法有效。
坚持问题导向高效服务审查调查
从查扣的涉案物品中发现问题。案件初核期间,如果很难掌握被审查调查对象间接控制其他银行账号的情况,审计人员只能针对被审查调查对象本人及其家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分析。进入立案阶段后,通过对被审查调查对象及其重要涉案人居住地和办公场所采取相关措施调查后,能够更全面地掌握涉案人员的资金往来情况,其中会包含前期未掌握的一些重要信息。审计人员要特别针对这些之前未掌握的信息,从中发现可疑的关系人或大额经济往来信息。审计人员在针对银行流水进行分析时,除了注意大额转账外,还应该分析银行账户的取现和消费情况,一方面研判银行卡用途,另一方面研判可疑资金来源与去向,为下一步开展好谈话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撑。
从已形成的审计、巡视报告中发现问题。审查调查中的审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无法针对被审查调查对象所管辖的各类事项逐一开展审计,必须紧盯被审查调查对象任职期间负责过的工程项目以及所管理领域,查找是否存在违规违法决策、审批等问题,特别要发现上述行为背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问题。要充分运用已形成的审计报告、巡视及其整改报告等资料,从中梳理查找与被审查调查对象可能存在关联的问题。查找发现问题后,要对已审计出的问题进一步分析研判,分析是否存在为他人谋利的情况、违规操作或决策造成损失的情况、受益人员与重要涉案人及其被审查调查对象的关系等,此外还可从审计发现的问题拓展延伸,看看此类项目或相关领域是否还存在其他类似的违纪违法问题,通过关联发现更多问题。
从工程项目、财政资金、土地出让等行政审批中发现问题。一些已查处的腐败案件显示,项目审批、财政资金拨付、土地优惠出让等项目存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被审查调查对象往往会从所分管领域的审批事项中帮助特定关系人谋利。审计工作要聚焦重点涉案人的经营行为,从中查找发现被审查调查对象行使权力的痕迹,涉及财政资金获取、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时要更加留心,查看是否存在违规给予财政补贴、低价出让土地、项目虚假招投标等行为,发现相关问题后,要结合谋利的时间节点,梳理被审查调查对象与重要涉案人之间经济往来情况,查看被审查调查对象是否存在异常的经济行为,比如大量存取现金、购置不动产、大额资金异动等,从而研判被审查调查对象与重点涉案人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从相关公司的经营信息及财务资料中发现问题。企业的经营资料及财务资料中蕴含着大量信息,其中既有资金往来信息,也有企业具体经营业务信息,还有企业增资扩股、股权变更信息,更有一些往来账目的挂账信息以及现金使用等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就隐藏着重点涉案人与被审查调查对象的不正当经济往来问题,以及企业通过被审查调查对象权力获取利益的情况。进入立案阶段后,审计人员要根据情况,第一时间将涉案企业的会计账簿、业务合同、公司决议等各种与企业经营相关的资料查扣并开展分析,查找发现经营业务中是否涉及被审查调查对象行政审批权限范围内的业务,企业增资扩股或股权变更与被审查调查对象是否存在一定联系,企业购地、买房等资产变化中是否存在异常,企业是否存在大量取现作为备用金的情况,企业与被审查调查对象的特定关系人是否存在大额经济往来,企业的往来账目中是否存在与被审查调查对象有关的人员等,如发现上述情况,需要及时延展开展反洗钱以及银行资金流水分析的范围,进一步揭露发现企业不当获利,以及被审查调查对象与相关企业人员不正当经济往来情况。(作者:郭丹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十五审查调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