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信访件是初信初访件,请按照信访件办理时限要求,加快办理效率,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和满意率。”进贤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将盖有“初信初访”红色印章的信访件,交到前来领信的承办部门负责人手上时提醒到。
近期,该县纪委监委承办部门到信访室领取信访件时,发现所有信访件上均盖有“初信初访”或“重信重访”的印章。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全县信访案件办理质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贤县纪委监委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在提升信访案件办理质效上创新工作方法,印制了两枚小印章,按初信初访件和重信重访件分别进行标红区分,以醒目易见的方式传导快查快结信访处置要求。
对群众初次提交且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的信访件,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一律加盖“初信初访”印章,强化承办部门“首办负责制”,督促各承办部门积极主动化解初信初访,提高一次性结案率。对经检举举报平台判定达2次以上的信访件,则加盖“重信重访”印章,并及时通报承办部门,督促承办部门做好加快办结和化解工作。通过两枚小印章,有针对性地办理群众信访诉求,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信访件上加盖了小印章后,有助于承办部门精准醒目识别信访件性质,精准施策,着力把信访举报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有效避免初信初访变重信重访、重信重访变成老大难访”,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进贤县纪委监委 范厚纪 胡胜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