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三不”一体推进要真抓实干敢于斗争
许朝杰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深化“三不”一体推进,要坚持真抓实干、敢于斗争,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贯彻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加大惩治力度上真抓实干、敢于斗争,始终保持严的主基调。“三不”一体推进,不敢腐是前提。保持高压态势和惩治力度既是治标、又是治本,没有惩戒震慑这一手,就会出现纸糊的制度和口号性宣传,就谈不上不能腐、不想腐,“三不”一体推进就无从谈起。只有严厉惩治、保持震慑,才能让意欲腐败者在“带电的高压线”面前不敢越雷池半步,为不能腐、不想腐创造条件。逆水行舟用力撑,一篙松劲退千寻。不仅在反腐败与腐败两军对垒呈胶着状态时需要吹冲锋号,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的今天,更需要吹冲锋号,而且要不断地、永远地吹。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态度不变、决心不减、尺度不松。对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强大势能常在,严格执纪执法,确保“后墙”坚固,坚定不移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在运用“四种形态”上真抓实干、敢于斗争,把日常监督做细做实。“四种形态”着眼标本兼治,贯通规、纪、法,连接“不敢”“不能”“不想”,囊括教育警醒、惩戒挽救和惩治震慑功能。“四种形态”是反腐败的四道防线,前面的防线守住了,就不会危及后面的防线,就能有效防止从“好干部”到“阶下囚”。深化运用“四种形态”,首先要用好第一种形态,这也是最考验领导干部党性原则的工作。有的领导干部打“老虎”时敢于斗争,但运用第一种形态时担心得罪人,畏首畏尾、当“老好人”,或者不会用、抓不实。要克服此种畏难心理,在日常监督中敢抓敢管、抓早抓小,监督、教育、批评、帮助在错误边缘的同志不犯错误,初犯偶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犯小错误的同志不演变成犯大错误。对小错误能够做到长期“不敢”,量变日久天长,“不敢”就会质变为“不想”。
在强化制度执行力上真抓实干、敢于斗争,确保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三不”一体推进,不能腐是关键。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对于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不想腐具有重要作用。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没有敢于斗争、维护制度刚性的人,再好的制度也会落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出台中央八项规定破题,徙木立信、以身作则,督促全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深化“三不”一体推进,要在强化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以严格执纪增强规矩意识,以精准问责防止制度“空转”,把“不敢”的震慑力转化为“不能”的约束力。
在加强教育提高觉悟上真抓实干、敢于斗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三不”一体推进,不想腐是根本。灭山中贼易,灭心中贼难。“三不”先做到的往往是不敢腐、不能腐和被动的不想腐,但这只是不想腐的初级阶段。只有在加强教育提高觉悟上下功夫,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牢党性意识、纪法意识,才能实现自觉的不想腐。要发挥警示教育这一连接“不敢”与“不想”的纽带作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着重阐释腐败分子付出的沉重代价,展示其受到党纪国法惩处的必然性,以案为鉴敲响廉洁警钟,努力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要发挥廉洁文化正面引导作用,宣传好身边典型,用好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将正面引领与反面警示有机结合,厚植“三不”一体推进的思想根基和文化涵养。(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