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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湾沚:提级闭环管理 推进信访工作“质量标准化”

  • 时间:2022-03-26
  • 文章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被反映人在书面说明材料中主动承认群众反映的问题均属实,已涉嫌违纪,此信访举报件的处置建议由函询转为初核进一步核实……”近日,在区纪委监委线索排查会上,第一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汇报道。

  芜湖市湾沚区以信访工作为抓手,推动作风转变,区纪委监委围绕如何提高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量,在调研走访、座谈讨论的基础上,出台《芜湖市湾沚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提级闭环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提升信访件办理水平。

  集体审议确保问题研判精准度。信访举报件接收后,在五个工作日内召开集体研判审议会,协管和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信访室全体人员参会,在精准研判的基础上确定拟办意见。涉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其他干部的疑难复杂的信访举报件,需邀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会。依据“室组镇”联动协作区的划分,信访举报件均移送本委对应的监督检查部门和相关部门处置。

  规范程序确保信件办理高标准。信访举报件办结后,信访室按照“四看四把关”要求进行初审,即看问题是否查清,把住事实证据关;看材料是否齐全,把住程序关;看处理意见是否恰当,把住处理关;看反馈是否规范,把住回复关。初审后,对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问题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需经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符合结案标准。

  督办反馈确保信访工作聚合力。成立由纪检监察、审理室、信访室组成的联合督办小组,组长由分管信访室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协管常委担任。信访室定期筛选出到期未办结的、上级纪委督办的、群众反复举报的信访举报件,查看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核查是否全面、反馈是否规范;按照“谁处置谁负责”原则,纪检监察室对信访举报件的处置质量负责;审理室对信访举报件的查办质量进行审查。实名检举控告的,承办部门应该当面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处置结果,并记录反馈情况。因检举控告人原因不能当面反馈的,承办部门要予以说明。因反馈不及时、不全面导致的重复访,由信访室向相关领导汇报后,联合承办部门前去处置。

  “实行信访举报提级闭环管理后,共召开集体研判审议会议12次,办理信访举报件46件次,专题督办信访举报件11次,同时,为信访举报件的处置开通了绿色通道,形成了全委办信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质量耐推敲。”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负责人感慨到。(芜湖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xfjb/p/1016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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