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纪委监委紧紧围绕“积极主动、精准深入、规范高效”的标准和要求,持续推进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切实帮助解决群众诉求,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该州强化信访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州本级和7个县市新建了标准化来访接待场所,完成了纪检监察内网改造工程。同时,信访部门把服务挺在前面,通过搭建检举举报平台,全面畅通信、访、网、电四种主渠道,积极对接和满足群众的监督需求、承办部门的业务需求和下级机关的培训指导需求,全力打造高效、快捷、便民的信访模式。
围绕信访举报工作各环节,州纪委监委健全完善与检举举报平台建设、运行相适应的9项配套制度,将信访举报制度嵌入平台运行全流程。制定了《昌吉州纪委监委信访举报集体分析研判工作制度(试行)》,成立集体分析研判工作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按照提出初步建议、逐件汇报、集体讨论、形成结论的程序,规范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强化制度建设成果的运用,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纪委监委下发的信访工作制度规定进行了梳理,印制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汇编》,确保全州纪检监察信访干部、县市和乡镇相关人员人手一本,有效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平台应用水平。
该州纪委监委持续加强信访干部业务能力建设,通过信访专题培训、业务指导等方式,强化学习培训效果。举办了全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培训班,专门邀请自治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相关负责人专题授课,对《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进行详细解读。昌吉州纪委监委信访部门以视频方式分批次与县市纪委信访室干部开展了业务知识问答互动。实施委领导和机关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邀请公检法领域的特约监察员从法律层面对群众诉求进行解答。
该州各级纪检监察信访部门把抓督查督办作为提升信访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强化对信访举报录入扫描、分流转办、处置反馈全过程监督。完善“一月一对账,两月一回复,季度一督导”监督检查机制,采取限时办结、电话抽查、工作提示、现场督导等方式,对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定时对账,强化跟踪问效。2021年以来共对平台各应用部门信访举报签收、录入、补录、反馈等业务工作开展网上、网下监督检查26次,抽查信访举报件221件,对超期未办结信访件印发督办单25份,有效督促检举举报平台应用工作,推进了信访举报受理办理质效。(昌吉州纪委监委 李凯 | 责任编辑 丁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