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组织过来澄清问题后,我们又在他身上看到了往日的风采,还是那样激情满满、勇于担当……”近日,寻乌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干部凌某进行回访时,凌某的同事抢着向工作人员介绍。
前不久,该县纪委监委收到上级转来凌某的有关问题线索。经调查,该线索反映的问题失实。根据开展不实举报澄清正名的有关规定,县纪委监委及时启动失实检举控告公开反馈机制,派工作人员前往凌某单位,对当事人进行澄清正名。
“我很爱惜自己的名誉,纪委工作人员来调查我时,我很焦虑,既感觉很冤枉,又怕人指指点点,没心思工作。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事实,以后我会更加努力地工作,回报组织的关爱……”在澄清正名时,凌某激动地说道。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去年以来,寻乌县纪委监委积极稳妥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及时消除因诬告错告等产生的不良影响,为实干者鼓劲,为干事者撑腰,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着力打造“想干事干成事”的良好环境。
为了有效预防处置信访举报中的诬告陷害行为,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标本兼治、一体推进澄清失实检举控告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一方面在做实多媒体宣传的基础上,专门开设信访举报宣传周、下乡巡访和集市接访等针对性活动,立体化、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依规依纪依法反映问题,把一些有非法利益诉求、别有用心之人挡在门外,充分释放“让诬告者付出代价”的信号。另一方面加强分析研判,细化操作方案,建立信访举报部门牵头负责,承办检举控告件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具体实施,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案管室等部门予以配合的分工协作机制,确保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精准到位、规范有序。
对经调查属于举报失实的问题,综合考虑问题性质、影响范围等因素,该县纪委监委采取书面通知、当面告知、公开栏公告、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以及召开会议等方式向被举报者反馈调查核实结果,予以澄清正名,及时为被诬告的党员干部解“疙瘩”、卸“包袱”、抚“伤痕”,给敢担当、真作为的党员干部吃下“定心丸”,绝不让“眉毛上流汗的人”成为“眉毛下流泪的人”。目前,该县纪检监察系统已为多名受到不实举报且产生不良影响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为强化澄清成果的运用,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政治监督工作,将澄清情况录入干部廉政档案,并同步反馈给组织部门,为蒙冤受屈的干部开出“健康证明”,并对因被诬告陷害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中受影响的党员干部,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纠正建议,为党委选人用人提供有效参考。同时,在网站、公众号开通“信访回应”、直通车等栏目,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对失实检举控告及时公开澄清,回应社会关切,消除群众疑虑,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干事创业环境。
“护航勤廉江西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坚持执纪的力度,也要体现关爱的温度,打消干部‘洗碗越多,摔碗越多’的思想顾虑,我们的澄清正名工作就是一项生动的实践。”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把鼓励改革、支持创新的理念融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以澄清正名工作为切入点,延伸细化容错纠错等更多的厚爱和激励措施,积极推动广大干部既做“廉吏”,又当“勤官”,努力创造新时代“第一等工作”。(寻乌县纪委监委荀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