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江西省宜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为切口,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推动重点领域治理走深走实。
靶向发力,把问题找准。重点领域治理是一场硬仗,必须找准靶心。宜春市纪委监委突出问题导向,把找准问题、解决问题贯穿重点领域治理始终。对2018年以来自办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留置案件进行全面分析,针对易发多发的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归纳总结出不招标或规避公开招标、围标串标卖标买标等7种乱象,向市委提出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建议。在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后,及时向职能部门通报情况、移交问题,为系统整治提供靶向。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综合施策,把责任压实。重点领域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综合施治、协同共治。宜春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管责任贯通融合、一体落实。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整治重点,在市县同步开展整治。督促发改、住建等职能部门担负起行业监管责任,抓好各自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业主自查、部门复查”的要求,对全市5年来所有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产公开出让拍卖项目全面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整改。市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及时甄别研判、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查处重点案件,形成强大震慑。各监督检查室同步跟进,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整治。
标本兼治,把机制健全。重点领域腐败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和隐蔽性,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宜春市纪委监委既治个性病症,又挖共性病根,从源头上系统整治。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凝聚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健全防范问题发生机制。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归纳梳理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深挖背后原因,督促政府和职能部门研究出台《宜春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行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完善信息化监督机制。对宜春市“码”上监督平台优化升级,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在网上公开公示,为主动监督、精准监督提供数据支撑,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石军英作者系江西省宜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