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5月1日起施行。蚌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做好《条例》学习解读、宣传培训、贯彻落实以及督促检查的同时,始终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恪守为民情怀,持续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真心倾听诉求。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落实公开接访制度,先后赴市信访局、蚌山区接待来访群众16批34人次,研判批示信访件16件,阅批信访件241件。建立健全委领导班子接访日公开接访制度,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待来访群众,涉及重复访的群众可通过信访室预约登记,在接访日同委领导面对面交流。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访8批14人次,研判信访件8件。
真诚回应关切。坚持把信访件办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今年以来共办理1133件。压茬推进2轮重复访治理,接收省纪委监委交办重点件13件,自行筛选重点件13件,统一建立台账,通过成立工作专班、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和带案下访机制,深入了解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源,坚持一案一策,全力推动化解。截至目前,26件重点件已办结17件,立案调查15件。对省委书记、省纪委书记批示交办及接访涉及该市的34件重点件办理情况主动靠前监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动督办。截至目前,已办结28件。
真招化解矛盾。大力推动省市领导接访、批示涉及该委信访事项化解,对涉及该委的14件重点信访件,由委领导牵头会商研判,找准问题症结,通过面对面心连心沟通、协调司法援助等多种途径共同发力,帮助解决合理诉求,全力实现息诉罢访。牵头成立9个以办理化解进京访、赴省访重点件为主要任务的督查组,每10天开展一轮基层矛盾排查化解情况检查,全力实现“息诉息访、人稳当地”。截至目前,已开展6轮专项督查,并针对信访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问责23家单位71人,推动进京访事项化解率提升至92%,赴省访事项化解率提升至93.9%。
“信访无小事,件件系民生。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做好信访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立足职能职责,采取坚决有力举措,推动加快化解信访矛盾。同时把信访工作作为检验干部作风的“试金石”,落实“倒查+问责”工作要求,通过追责问责,彰显出市纪委监委对信访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零容忍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以案示警、以案促改的积极作用,督促信访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蚌埠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