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反腐也有“春风化雨”
近日中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今年前三季度的执纪数据,让我们对全年的反腐大势可以有一个比较清晰比较具象的判断和预期。
首先是九月份的数据出来了,九月份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5016起,处理698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122人——而在七月份,查处数据为4597起,处理4706人;八月份,查处4814起,处理4850人。数据说明,“不收手、不收敛”的情况仍然较为严重地存在,不但没有显著降低,而且还有较大幅度的反弹。
在九月份处理的5000多起违规中,其构成类型也值得我们分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1314起,违规发放津贴或福利1157起,违规公款吃喝696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665起,大办婚丧喜事353起,公款国内外旅游228起,楼堂馆所违规110起,其他问题493起。从查处级别看,处理地厅级官员46名,县处级651名——这个类型分析,五花八门,在“其他问题”中,更包括超标接待、公款高消费娱乐健身、出入私人会所、住房违规以及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可谓无奇不有,足以令人扼腕。更不要忘记,今年前九个月,全国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40768起、处理57473人、处分40687人,这个“数以万计”的数据,说明了事情的严峻性。
那么“打虎拍蝇”的情景呢?前九个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达45.2万件,处分38.3万人,处分省部级官员31人,厅局级三千人,县处级1.6万人,乡科级干部达5.7万人,一般干部达6.5万人。我们可以看出,去年全年处理省部级官员共68人,今年前三季度为31人,“打虎”的数字看来有所下降,但并不意味着力度正在减弱,而“拍蝇”的烈度仍在加剧,十多万“芝麻官”的被“拍”,正说清了这个重心的“下沉”。
反腐纠风力度未减,同时还有一组数据同样值得我们关注,这将有助于我们全面地、准确地了解大势——今年前九个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24.9万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了85.4万人次,占比68.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9.8万人次,占23.9%;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4.8万人次,占3.8%,而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的也是4.8万人次,占3.9%。
什么是“四种形态”呢?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是少数。而“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这组数据长期不被公众了解,以至许多人以为反腐纠风就是“锒铛下狱”、一个“抓”字,而不知道我们党处理违规干部,近年来是有“四种形态”的,并不只是“押上被告席”一个途径、一种方式,而从近日公布的权威数据看,以“第四种形态”即严惩法办的,不到4%,绝大部分是走了前三条路。
“四种形态”,体现了党的政策和策略,而这正是“党的生命”,万万不可粗心大意,它凸显了党组织对干部的关心,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不变初衷。前三种“形态”是大头,占了处理数的95%,实际上是为干部设置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底线、高压线,只是挑战和突破“红线”的才会予以严惩,事实上,这部分“虎蝇”在反腐肃贪中只是极少数。反腐不仅是暴风骤雨,也有和风细雨、春风化雨,我们从“数读反腐”中可以厘清模糊、消除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