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处分后,一段时间总觉得自己有了污点抬不起头,多亏组织及时给了我温暖和力量,让我打消了顾虑。今后一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努力为群众做实事,用行动弥补我的过错……”近日,太和县一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的科级干部李某,在县纪委监委开展的回访教育中感慨道。
此前,李某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情绪低落,工作积极性一度受挫。得知这一情况后,太和县纪委监委及时上门回访,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帮助李某逐渐解开心结、放下包袱、重拾信心。这是太和县纪委监委做实做细回访教育,帮助“跌倒”干部再出发的一个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太和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同时,聚焦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突出“一人一策”开展回访教育,共回访受处分干部66人,帮助受处分干部打开心结,重整行装再出发。
问责只是手段,教育、挽救干部才是目的。该县纪委监委将思想政治教育、纪法教育等内容纳入回访教育,明确回访教育对象、程序、方式方法、评价反馈等内容。同时,突出回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针对不同违纪性质和岗位特点,分类别、分对象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重点了解受处分人员当前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耐心听取本人意见,以集中座谈、单独谈心的方式为个别思想负担重的同志疏解压力,帮助其正确认识自己所犯的错误,分析根源和危害,尽快实现思想转化,以新的工作业绩赢得组织与群众的信任。
为防止回访教育“一访了之”“一谈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回访教育综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分别从“好、一般、差”等方面对受处分干部进行评价,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回访对象所在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反馈,为积极改正错误、工作实绩突出的受处分干部提拔任用创造条件。
“回访教育工作的关键,是改造受处分人员的主观世界,增强受处分人员认错悔错的思想自觉。”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将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在教育人、转化人、挽救人上下功夫,持续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阜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