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反腐红线面前,从来没有“功过相抵”
很长时间以来,围观“又有哪个贪官落马”,俨然已成公共舆论“保留节目”。一个又一个的贪官不断落马,见证着反腐倡廉常抓不懈、防腐拒变警钟长鸣。2019年12月10日,四川省巴中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张尚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而张尚华,曾获“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据1月6日《新华每日电讯》)。
过去的一年,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取得了备受好评的反腐败硬核成绩单。2019年前11个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4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55.5万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5万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9万人。
相比某些为祸一方的腐败分子终于被打掉,人们无不拍手叫好,有些曾经在工作中取得佳绩,甚至赢得崇高荣誉的干部,也因贪腐落马,则让人倍感惋惜。时间,没能将他们的荣誉擦得更加光亮;荣誉,反而让他们放松了对自己的约束。
“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曾经都在各自岗位上干出了出色业绩,得到了群众认可,是领导干部中的标杆。然而,迄今为止已有5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落马,除了张尚华,还有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厅长冯振东,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原局长董金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委原常委、西吉县委原书记马志宏,山东省泰安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永征。
先进标杆沦落为腐败分子,充分显示了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可能抱着侥幸心理,误判“风头已经过去”;可能手握功劳簿心里不慌张,认为“一俊可以遮百丑”;可能幻想反腐败会有选择性,树起来的先进典型,不会被轻易打掉……
人性是复杂的,也是脆弱的,对干部的考察依据,只能是他过去的表现,而人可能是会变的。某些“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腐化变质提醒我们:不能低估腐败问题的顽固性和复杂性,不能指望反腐败毕其功于一役,不能搞“差不多主义”,不能见好就收。
那些过去的好同志,变成如今落马的贪官,对更多官员,则是一种有力的警醒:在反腐红线面前,没有“功过相抵”这一说。如果将功劳簿视作“保险箱”,将曾经的荣誉视作腐败的资本,以为有过政绩有过功劳,就可以遮住各种错误,那他已经开始步入危险的深渊,走向了不归之路。
事实上,再坏的贪官,或多或少也会做过一些好事。反腐败如果以功论罚,客观上将会使得官员政绩成为免罪资本,甚至鼓励那些做出成绩的官员都去贪腐,那样的后果,既可怕也荒谬。所以,不要指望回到封建社会“八议”“官当”等传统,法治社会绝不容许“功过相抵”。
党员干部应该倍加珍惜荣誉,将其看作一旦腐败的额外代价,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