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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 为担当有为者撑腰鼓劲

  • 时间:2023-09-03
  • 文章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 作者:佚名

  “失实举报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也给我的工作开展带来了不便。感谢你们不辞辛苦地调查走访,还专门开会为我澄清正名。”近日,在泾县某县直单位机关干部大会上,受到失实举报的干部谢某紧紧握住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手高兴地说。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先后研究出台《关于党员或公职人员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查处工作办法(试行)》和《关于为遭受错告诬告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持续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常态化、高质量开展,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有为者撑腰、向诬告者亮剑。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和通报澄清等方式,为9名遭受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

  “为审慎稳妥推动澄清正名工作,我们从实施主体、问题定性、把握标准、责任追究等方面不断细化操作规范,严格工作流程,形成了统一规范的工作运行制度体系。”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刘芳介绍说。

  在加大对检举控告类信访件办理力度的同时,县纪委监委对接收的信访举报和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逐一研判甄别,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或诬告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并适时开展回访,了解干部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等情况,巩固澄清正名效果。

  严惩腐败是担当,澄清正名更是担当。为从源头上压缩失实举报滋生的土壤和空间,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政策宣传进基层活动,引导群众依纪依法反映举报问题,特别是加大对失实举报惩戒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开展问卷调查、发放宣传活页、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引导群众从“我要举报”向“我会举报”转变。

  “对于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只是工作的第一步,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纪委、组织、巡察、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同联动作用,对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坚决说‘不’,对严重失实举报甚至是恶意或带有诬告性质的举报人,一律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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