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镇这封纳入专项治理的信访件,请加快办理进度,快查快结,切实做到案结事了……”这是近期青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电话督办提醒承办单位的一幕。
今年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紧盯基层“微腐败”,聚焦群众关切,积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
排查建档,动态管理。依托检举举报平台办理子平台,对2021年以来涉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未办结和虽已办结但仍重复反映的信访举报以及已办结初次检举控告进行分类排查梳理,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帐,并将梳理出的未办结检举控告件纳入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实行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已办结初次检举控告48件,未办结检举控告4件。
督办指导,有效治理。县纪委监委印发《青阳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信访举报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未办结检举控告件承办部门首办责任及办理时限。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工作要求,采取电话提醒、实地督办、月末调度等形式全程跟踪督办进度。同时,联系纪检监察室及时跟进业务指导,并对承办部门报结件严格审核把关,推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查清查实。截至目前,开展电话督办9次,实地督办2次。
抽查评查,提升质效。县纪委监委及时成立由相关纪检监察室和信访室工作人员组成的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评查组,从已办结的初次检举控告专项治理工作台帐中抽取12件办理反馈不满意的、问题查否的初次举报件,围绕办理程序、审批手续、问题核查、证据材料、实名反馈、矛盾化解、文书格式、处置建议等8项内容展开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程序审批不规范等14个问题提出评查意见,向承办部门下发工作提示函,压实责任,督促其立即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推进承办部门提升办件质量。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瞄准基层‘微腐败’,常态化开展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评查,进一步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推动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