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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龙:“述职+问廉”激发“廉”动力

  • 时间:2024-02-05
  • 文章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 作者:佚名

  “村里修边沟时堆积的废料影响出行,啥时候能清理?”“已经联系好了清运车辆和人员,保证一周之内清运完毕,让大家伙儿过一个干净敞亮的春节。”

  台上村干部“阳光”述职,台下群众“辣味”发问,共同研究问题的解决办法。这是在卢龙县双望镇东三里庄村阳光“述职+问廉” 会议现场的一幕。像这样的阳光问廉活动,正在卢龙县各村陆续开展。

  今年年初,为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监督作用,推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问题,卢龙县纪委将村级监督和村级治理相融合,探索建立“纪委监督+群众监督”模式,制定出台《阳光“述职+问廉”实施办法》,推动村干部规范用权。办法规定,阳光“述职+问廉”由各乡镇党委组织实施,每村每年开展两次,参加人员为乡镇包村、包片、相关所站负责人和纪委干部,村“两委”干部、纪检委员及党员、村民代表和群众。实施过程中,村党支部书记就惠民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村级债务、党组织建设等问题进行“阳光述职”;群众就其关心关注和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向镇村干部现场提问。

  在“问廉”过程中,面对群众的“刨根问底”,能够现场解决的,相关乡镇村干部不敷衍、不回避、不推诿,一一正面作答;不能现场答复的,建立清单台账,由乡镇党委研究解决方案,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在10个工作日内向群众反馈。

  为确保阳光“述职+问廉”机制有力有效,该县纪委督促乡镇纪委对清单台账所列问题建议,通过上门回访、抽查暗访、督查问责等形式对问题整改各环节跟踪督促解决,进一步压紧压实镇、村责任,并将整改落实情况通过村务公开、基层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平台等向群众公开,确保真正述出实绩、问出成效、答出满意。

  目前,该县已有8个乡镇举办阳光“述职+问廉”活动42场次,60余名村纪检委员参与现场问廉,收集环境整治、产业调整等合理化问题75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6个,切实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秦皇岛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4-02/01/content_913385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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